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7-17 16:02:40高考网整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需要面试。
第二十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按专业志愿的顺序、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除外)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依照我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进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2020年分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文科类学费3700元/年·生,理工类学费4200元/年·生,医学类学费4800元/年·生,艺术类学费6000元/年·生,我院是河南省级高职优质校,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与德国F+U萨克森职业培训学院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9600元/年·生。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92-3329672
电子邮箱: hbzyjw999@126.com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2-3352516 3338711
传 真:0392-3220686
电子邮箱:hbzyzsc@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hbz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bzy.edu.cn/
Q Q 群号:5257874
学院官方微信号:hbzyjsxywx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招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授权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