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7 16:02:40高考网整理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79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73
学院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院隶属单位:鹤壁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处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由学院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六条 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