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0 12:26:13高考网整理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落实依法治招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1
第六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雪枫西路1106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特点: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经过多年发展, 逐步形成了中西医兼优、医护药技管门类齐全的办学格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要求,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