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7-05 05:59:04高考网整理
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列有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只录取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且投档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被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
第二十二条 强基计划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基础学科招生的首批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也称“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分省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占85%,校考成绩占15%。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20年继续面向国家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第二十四条 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20年面向有关省(区、市)招生规定的区域招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艺术团
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时,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各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其他省份,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
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水平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0年拟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
第二十九条 江苏省录取规则
1.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等理科专业建议选测科目为化学或生物。
2.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
第三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三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我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生物工程、化学、应用化学、水产养殖学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气象学、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有以下情况者,不宜就读相关专业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条目。
2.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者,不宜就读法学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我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项目,助力学生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51423187。
第三十三条 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报考我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第三十四条 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jwzs.ca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第三十五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736994。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20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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