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4 14:29:07高考网整理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
二、学院代码:12704
三、学院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单红龙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具体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计划分配。
九、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播音与主持专业使用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歌舞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舞蹈专业成绩,录取原则采用志愿优先,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钢琴伴奏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专业使用省统考音乐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现代流行音乐专业器乐演奏只招收电声专业方向考生。
7、美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使用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按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9、“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十、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