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7-04 13:04:15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
学校专业分为师范类、非师范类,艺术类、非艺术类,各专业学费的收取,严格执行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标准
住宿标准为300-500元/生·学年不等,具体按住宿条件而定。每学年开学按500元/生·学年预收住宿费,学生毕业时结算。
第二十三条 教材费标准
代收400元/生·学年,学生毕业时结算。
第六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级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为主要形式的资助体系。
1.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积极在生源地向当地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习期间免利息),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但不能用于缴纳其他收费。
2.困难补助
在校就读期间,可持当年度《精准帮扶手册》或2016年以后《脱贫攻坚手册》、低保证、残疾证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申请学校困难补助。
3.物价补贴
全日制专科学生享受物价补贴267.60元/生·学年。
4.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各类助学金,总奖励面约为25%左右,最高金额4300元/生·学年。在校就读期间,可持当年度《精准帮扶手册》或2016年以后《脱贫攻坚手册》、低保证、残疾证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申请助学金。
5.奖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优秀干部奖学金,总奖励面为15%左右,最高金额8000元/年·生。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
北校区: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37号。邮编:530023。
南校区:南宁市青秀区鲤湾路17号。邮编:530022。
学校网站:http://www.gxec.net.cn。
2.广西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656985(兼传真)。
通讯地址:广西教育学院南校区教育大厦612室。
招生办电子邮箱:gxjyxyzsb@163.com。
招生网站:http://zs.gxec.net.cn/。
3.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656930。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西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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