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7-04 13:01:39高考网整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以及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全面监督。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
第五章 学生待遇
第十二条 学院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学生资助和奖励机制:
1.政策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校企合作奖学金3000元/年·人。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在学生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申请,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可贷3年),总额不超过24000元。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分两档进行资助: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资助金额为4300元/年·人;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资助金额为23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第十三条 具有学院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学习最长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鉴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71-3224995 何老师、陆老师
邮箱:gxwlzyjsxy@163.com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与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5日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