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章程
2020-07-04 12:44:34高考网整理
梧州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71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88号
邮 编:543002
第三条 梧州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脱产。 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及毕业证书种类:梧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梧州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0年开设27个专业,招生计划为3000人。具体是:
备注:
1.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2. 住宿标准:学院统一安排住宿。4人间公寓宿舍:1200元/人/年;8人间公寓宿舍:900元/人/年。
3. ☆信息安全与管理、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校企合作专业),企业另收技能培训费5800元/年。
4. 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5. 实际招生计划以2020年广西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其他院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录取程序及要求:
1. 对投档到我院的应届、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招生录取规则按各省(自治区/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规则录取,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计划未满可按各省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2.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属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
3. 外语要求:英语,不再进行口试。
4.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5.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6. 学院视录取专业生源情况,可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