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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7-04 12:29:38高考网整理


高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我校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期末结转。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学分情况清算学费。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工科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管理类及经济类专业学费为1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7000元/生·年。当年新增专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为1350元/生·年。若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学费和住宿费按月办理(每年按10个月计)退费手续。

  第十九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习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桂林市花江高校科技园区东阳路三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院网站:http://www.guit.edu.cn/

  E-mail:xkzs@guet.edu.cn

  电话:0773-2290531、2290532   传真:0773-2290532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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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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