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4 12:25:03高考网整理
柳州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柳州工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639。
第二条 办学类型和层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性质为民办。
第三条 学校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有招生计划组、招生宣传组、招生录取组、监察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计划组负责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及调整工作;招生宣传组负责制定招生宣传方案,招生宣传材料审核和制定,网络宣传平台咨询及维护,组织参加现场咨询会等工作;招生录取组负责招生录取环节的整体工作;监察组负责监察全程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各类招生数据的上报工作,做好招生数据的统计分析、编制招生工作方案及总结。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第六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全国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对浙江考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九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上级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条 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投档;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最高比例投档。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录取时,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二条 对已进档考生,如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上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的程序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省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不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除艺术类专业外)按照分科类别,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江苏省考生进档后依次按照投档成绩、选考科目等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若生源地将文化成绩和艺术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艺术统考成绩排序,艺术成绩也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若生源地分别按文化分、艺术分投档,以艺术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艺术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艺术成绩与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六条 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