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7-04 12:24:18高考网整理
五、收费标准及其他
2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院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及备案文件执行。
23.学院学生享有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会,同时院内设立院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励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具体按照相关评审办法执行。
2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25.大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若个别专业申报学生人数达不到一定规模,将视情况考虑取消该专业当年办学,学生可分流到其他志愿专业。具体按照《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院主页(http://xingjian.gxu.edu.cn)或查看今年的招生简章。
27.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院将在学院招生网(http://xingjian.gxu.edu.cn/zsw/)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8.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邮编:530005
咨询电话:0771-3223310、0771-3223309
传真:0771-3270025
电子邮箱:xdxjzb2110@163.com
举报电话:0771-3373521
29.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为准。
30.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大学行健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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