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7-04 12:08:11高考网整理
桂林旅游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学校性质、校址
学校全称:桂林旅游学院
部标代码:11837
办学性质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4年) 专科(3年)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邮编:541006
学校网址:http://www.gltu.cn
招办网址:http://zsbgs.gltu.edu.cn/
四、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如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2专业录取,依次类推。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学校则参考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项,若考生填报“服从调剂”,则学校将分析其成绩构成及报读专业情况,调剂到相关或相近的专业,若考生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2.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3.对于报考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本、专科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定生源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不再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艺术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无特殊规定,广西区内考生按照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遇投档分相同的考生按艺术类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联考成绩如再相同按单科顺序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广西区外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遇同分的考生均按单科顺序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总分、语文、外语、数学。
4.在录取过程中,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含艺术类专业),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五、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和建议
基于用人单位要求,及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考虑,提出如下要求和建议:
1.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且不高于183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且不高于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视力达到0.5以上,男生视力0.7以上(不戴眼镜),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科)专业: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且不高于183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且不高于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3.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科)专业: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且不高于183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且不高于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转氨酶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该专业对英语基础要求较高。
4. 英语(本科)专业:除江苏省其余各省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江苏省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