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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30 12:08:06高考网整理


高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报考我院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第十二条  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学校对各专业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校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特色专业学费: 9300元/年;校企共建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9000元/年;

  住宿费:六人间:1600元/年;十人间:1000元/年;

  预收书本费:200元(采取自愿、多退少补)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七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3800元/年。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500元-1500元/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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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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