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30 12:04:40高考网整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省份考生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其他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我校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2020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一周内书面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后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不能报考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及培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
学费标准为:农林类专业3025元/学年·生;理工、外语类专业4950元/学年·生;文史类专业385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业9900元/学年·生;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60000元/学年·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50000元/学年·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对方大学当年标准收取;少数民族预科班3850元/学年·生。
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学年·生。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六条 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
纪检监察电话:029-87082862
电子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
官方微信号:zhshwnwsuaf(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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