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2020-06-26 19:27:15高考网整理
怀化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招生,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全称为怀化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8,英文名称为“Huaihua University”。
第三条 怀化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坐落在交通枢纽城市-湖南省怀化市。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合格毕业生由怀化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怀化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怀化市怀东路180号,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853370,传真:0745-2854961。电子邮箱: hhxyzsb@vip.163.com,学校网址:www.hhtc.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社会需求,统筹考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线上生源的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