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6-25 21:16:13高考网整理
第四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通过企业订单班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政策,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学院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新生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院。学院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提供扶贫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支持,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法规,学院严格按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学生入学需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等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czest.cn/
联系电话:028—26597999,028-26095333 (传真)
监督电话:028-26095000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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