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21:06:17高考网整理
第十三条 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且加试口语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形成了完整的以奖、助、贷、勤、补为主的多元化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政策及程序详见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 http://xsgzc.yibinu.edu.cn/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831-3545029(兼传真),0831-3530929
2、学校网址:http://www.yibinu.edu.cn
3、招生网址:http://zsw.yibinu.edu.cn
4、Email:ybxyzsk@yibinu.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宜宾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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