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18:07:44高考网整理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
中 文 名: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英 文 名:Chongqing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学校代码:1442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六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办学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80号 (沙河校区)
各专业就读地点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重庆幼儿师专”)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分为塘坊、沙河两个校区办学,教育教学实行一体化管理。校舍总面积16万平方米,学生宿舍用房6.2万余平方米。现有舞蹈房、感觉统合实训室、奥尔夫音乐实训室、音乐厅、录音棚、三维动画制作室、数字媒体实训室、速录室、绘本馆等功能用房137间,有教学钢琴665台,教学用计算机1984台。图书馆藏书45万余册、电子图书50万册,电子期刊361650余种,有校外实习基地256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23)85768633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2020年招收20个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通过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实行“顺序志愿”的,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 专业确定
1.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分数与专业志愿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参加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参加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2.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和文化统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专科合格线,学校以专业成绩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成绩。
第十七条 享受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衡量自身身体条件后谨慎报考。
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章程按规定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