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6-24 17:56:26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 收费及退费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重庆市物价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院收费标准:8800-120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有800元/年、1200元/年、1400元/年、1600元/年、2800元/年5个档次可供选择。
第十五条 退费。因故退(转)学的,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新生报到
第十六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学籍,退回生源地。
第七章 毕业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在校学生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条 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考生或家长可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产生的任何后果,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3)49508777 49508222
学院监察电话:(023)49841169
学院微信平台:公众服务号cqkcwx
学院学院网址:www.cqie.cn
学院邮编:402160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由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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