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17:28:18高考网整理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教育部国标码:12616
一、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是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庆大学参与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独立学院。学校目前有永川和巴南(在建)两个校区,分别位于重庆市永川区著名风景区茶山竹海之麓和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总占地面积2480余亩,总建筑面积53.6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花树繁茂,环境秀美,荣获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称号,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学校建有先进的教育教学和完备的实验实训设施,图书馆丰富的文献资源,可满足全校师生教学、研究和学习的需要;教学楼所有教室配备了成套多媒体教学设施并可容纳20000余名学生同时学习;现建成囊括建筑类、电气技术类、数字技术类、机械电子类、经济类、人文艺术类等专业群和专业基础的实验室和工程实训中心120余个,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校风光秀丽,校园环境幽雅,教学及生活设施现代化,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空间。
三、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考生。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招生批次
学校在全国24个省份本科招生批次有: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本科二批、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体育本科批、体育第二批本科、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本科普通批、本科二批、本科批、常规批。
1. 艺术本科提前批(7个):北京、广西、河北、江苏、新疆、陕西、青海。
2. 艺术本科批(8个):福建、重庆、四川、宁夏、广东、海南、山东、天津、河南。
3. 艺术本科二批(5个):甘肃、江西、浙江、云南、黑龙江、湖北。
4. 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1个):贵州。
5. 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1个):江苏。
6. 体育本科批(3个):重庆、四川、福建。
7. 体育第二批本科(3个):贵州、云南。
8. 本科普通批(6个):北京、广东、海南、上海、天津、浙江。
9. 本科二批(15个):甘肃、广西、贵州、河南、湖北、江苏、江西、宁夏、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黑龙江、青海。
10. 本科批(2个):福建、河北。
11.常规批(1个):山东。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1. 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 考生必须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 考生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 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六、录取规则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为120%)。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 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5.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的选考科目详见当地教育部主管部门已公布通告。
6.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分数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7.艺术类录取规则:
①有校考省份专业成绩认定校考成绩,摄影专业:天津、河北、黑龙江、江苏、山东、广东、陕西,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江苏、山东、广东、陕西(须达省播音与编导类统考最低控制线)、宁夏、新疆。
②无校考省份,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③顺序志愿、一档多投志愿省份:专业文化双上线,按排名依次为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④平行志愿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则再按排名依次为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⑤如以上排序规则仍完全相同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8.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9.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10. 在各省份投档录取过程中,与学校取得联系,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退档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学校将退档,否则会被录取。为保证被录取考生的权益,学校最长可能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11.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