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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17:26:18高考网整理


高考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为14000元/年~17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300元/年,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学校官网或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十四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个人和企业助学金、定向就业奖助学金等。同时,学校还给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重庆籍建卡贫困户学生可学费加住宿费全额贷款,应贷尽贷),本科可贷四年并由国家财政贴息。

  二、国家奖助学金

  1.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的统招学生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金标准为8000元/年。

  2.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的统招学生家庭贫困、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年。

  3.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三、学校奖助学金

  1.新生助学金:本届录取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新生可申请评选学校新生助学金,新生助学金一档为10000元/生、二档为8000元/生、三档为5000元/生、四档为3000元/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凡我校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年,二等8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

  3.本升硕奖学金(2000元/生)、科技创新奖(500~5000元)、学术论文奖(每篇500~1000元)、活动竞赛奖(500~2000元)。

  4.我校还设立有见义勇为奖、国际交流资助、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创新创业竞赛奖励等。

  四、企业奖助学金

  凡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定向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500元~8000元/年的企业奖助学金。

  五、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

  凡我校统招学生在校和毕业期间自主创业,可享受国家最高5万元的自主创业资助金,同时在创业期内给予税收减免等多种优惠政策。

  六、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凡应征入伍的直招士官、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及退役复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8000元/学年。

  七、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渠道,寒暑假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企业带薪实习、“学工”实习、企业职场体验岗位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编:400056

  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邮编:400900

  咨询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传    真:6284864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ie.edu.cn

  电子邮件:cqgcxyzsb@163.com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2020级所有新生大一在双桥校区就读,大二~大四在南泉校区就读。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部门:重庆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 62845385

  第十八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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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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