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17:21:57高考网整理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另定)。
第三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具体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215)。
第五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就业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于1956年建校,已有64年的办学历史,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业人才12万余人。
占地面积约1365.9亩,建筑面积约31.2万平方米。
教职员工790人,其中专任教师595人,正高职称70人,副高以上职称15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358人,其中博士66人,双师型教师476人,聘请企业、行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兼职师资队伍412人。
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11个、招生专业52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等国家级专业16个,市级骨干专业等市级专业1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2.收费及公示:①各专业学费标准6200-9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13000-14000元/生.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1000-12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专栏、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3.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工业分析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4.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5.对进档普通文理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