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2)
2020-06-24 17:18:31高考网整理
四、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包括: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学院以及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五、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
(一)学费标准
1、本科学费各专业学费每学年金额约为4600元/年-6200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产品设计115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
上述收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并通过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公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退费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奖贷助学金设置
奖学金类: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30%):400—1200元/人·年;
4.梅华奖学金:5000元/人·年。
贷学金类:
1.校园地助学贷款:本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助学金类: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2300—4300元/人?年;
2.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资助;
3.新生特别困难补助:500元/人;
4.金中恒助学金:5000元/人?年;
5.成钢助学金:4000元/人?年。
六、入学及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在进行初步审查时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经学校认定属实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新生可以因病、创业、参军入伍等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
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
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822995
网 址:http://zs.cqu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3-62561271(校纪委办)
电子邮件:cgzs@cqut.edu.cn
八、附则
(一)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二)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
(三)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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