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24 17:18:31高考网整理
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理工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理工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
3、国标代码:11660
4、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5、办学性质:公办
6、校址:
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邮编:400054
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 邮编:401135
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
7、就读地点:
我校2020级普通本科新生中两江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四年均就读两江校区;其余学生大一就读于两江校区,二年级迁回花溪校区。(学校保留对学生就读校区调整的权利)
8、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10、办学条件: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面积2272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13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约20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亿元。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近570万册(件),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70余个。
现有教职工2091人,拥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聚集计划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238人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8000余人。
二、2020年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三)2020年招生类别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全日制艺术类本科。
三、录取原则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
(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相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三)专业录取
1、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市、区)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江苏省投档原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4、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
(五)报考条件
1、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我校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
(六)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两个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三个专业)、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药学类(含药学、制药工程两个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三个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四个专业)、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两个专业)。
(七)我校产品设计专业属艺术类专业,其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市、区)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八)学校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查询:1.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qut.edu.cn);2.咨询热线:023-68822995;3.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