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高统招招生章程(3)
2020-06-24 11:30:52高考网整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因各种原因休学及自费出国者;
(3)拒绝参加学校勤工助学活动者;
(4)弄虚作假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受助者;
(5)生活不节俭者。
(二)各项资助方式的具体情况及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分为每人每年2300、3300、4300元三档。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贫困生认定工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每年9月份评审一次,分两学期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一学年无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贫困生认定工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9月份评审一次,评审通过后,奖学金一次发放给获奖学生。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俭学,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社会最低钟点工资数。学生参加校外勤工俭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应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学生本人残疾;
(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等国家规定的抚恤、优抚对象;
5、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应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父母或本人突发重大疾病,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巨额医药费;
(2)父母残疾,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在本年度无力支付学费。
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学费减免或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
(1)上一学年度内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处分);
(2)上一学年度有重修课程;
(3)生活不节俭,有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4)德育考评成绩在良好以下(含良好)。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3118999、63118818
2、传真:0512-63118777
3、邮政编码:215200
4、学校网址:http://www.szitu.cn
第六章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归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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