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2020-06-24 11:27:13高考网整理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180,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月华西路1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学院创办于1978年,隶属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是全国最早、江苏唯一的示范性旅游高职院校。全省旅游行业和全国旅游职业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被业内誉为“中国旅游人才的摇篮”,受到了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的嘉奖与表彰。学院位于十朝都会南京,紧邻地铁;在占地426亩,现有在校生6300余人,教职工340人,设有七个教学院系22个专业。其中,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认证专业5个,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A类品牌专业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重点建设专业群2个。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山东、安徽、浙江等24个省(自治区)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专科普通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