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3)
2020-06-24 11:22:12高考网整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招录工作全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五条学院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网站查询,学院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则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5939、025-83494765、0511-87762151、0511-87762092、
0511-87762063
监督电话:025-83495902
学院官网:http://hs.nufe.edu.cn/
招生主页:http://hs.nufe.edu.cn/zsxx/
电子邮箱:hsxsc@nufe.edu.cn
红山学院微信公众号:nufe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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