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24 10:59:25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函[2013]8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400元,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招生办网站。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
邮政编码:221140
招生咨询电话:0516-85782003、85782059
招生传真:0516-85782003
电子信箱:zsb@mail.xzcit.cn
招生监督电话:0516-85782200
招生监督邮箱:jw@mail.xzcit.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zcit.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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