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10:58:06高考网整理
第十八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平行志愿。
第二十条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非艺术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成绩。艺术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学费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学费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800元,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另收培训费42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92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5]210号)
第二十四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四人间15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院长奖学金4000元/人,学习优秀奖学金300-1500元/人,科技创新奖500-5000元/人等十余种奖学金,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5%;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自设资助项目:主要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党员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路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措施。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邮政编码:210031;招生咨询电话:4001081155、025-68204931,68204996;招生监督电话:025-68533011;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ntyzs.njrts.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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