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24 10:42:01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我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理科类专业5300,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另收培训费4200元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我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院长奖学金4000元/人,学习优秀奖学金300-1500元/人,科技创新奖500-5000元/人等十余种奖学金,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5%;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我校自设资助项目:主要有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党员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路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我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邮政编码:211188;招生咨询电话:4001151152、025-86115806、86115809;电子信箱:zsjyc@njitt.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5885;我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jitt.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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