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专招生章程(2)
2020-06-24 09:46:27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医学类专业6200元,
文科类专业4700元,
理科类专业53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住宿费(苏价费【2002】369号)为每学年人民币1500元/生,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国家励志、学院、“锦宸”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奖助学方式一览表。
第二十八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1、86055002
招生传真:0523-86055003
电子信箱:zsbtzy@163.com、zsb@tzp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23-86664025
招生监督邮箱:tzyjwb@163.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tzpc.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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