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09:40:06高考网整理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1.音乐类专业:根据考生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专业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分。
2.美术(设计)类专业:根据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分、语文、数学、外语分。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等3个专业纳入自动化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在第三学期末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九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400元(泰价费〔2014〕115号)。
第三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校内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及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激励优秀学子。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伯藜助学金、鸿泰助学金等专项助学经费,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举措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咨询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招生传真:0523-86653218
招生监督电话:0523-86665088
招生监督邮箱:tzxyjdjc@163.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tzu.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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