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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24 09:34:49高考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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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校所向的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理工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463,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本学制:四年

  办学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学校简介:江苏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被誉为“千载读书地,现代创新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创建于1984年,历经常州职业师范学院、常州技术师范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12年更名为江苏理工学院。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江苏省首批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第四条学校面向江苏、上海、山东、黑龙江、安徽等26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理工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jsut.edu.cn)查询。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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