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24 06:06:08高考网整理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
(一)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总成绩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原始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B+、B+A+、AB+、B+A、A+B、BA+、B+B+、AB、BA、B+B、BB+、A+C、CA+、BB、AC、CA、B+C、CB+、BC、CB)、语文与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语文与数学及外语成绩(不含附加分)、文科考生语文成绩(含附加分)或理科考生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顺序录取。
(二)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并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数学总分(不含附加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艺术类统考考生,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类统考的规则录取。艺术类校考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绩作为艺术专业成绩进行录取,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书的考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依次比较专业分、文化分,顺序录取;书法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次比较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专业分,顺序录取。
(四)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退档处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需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投档后,再进行专业调剂。
(五)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BC、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体、艺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含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不得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收取学费,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一)文科类专业5200元,
(二)理科类专业5500元,
(三)工科类专业5800元,
(四)艺术类专业6800元,
(五)体育类专业5300元,
(六)中外合作专业190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500元(依据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网http://xgb.hytc.edu.cn。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邮政编码223300;招生咨询电话0517-83526789,招生传真0517-83526555,招生监督电话0517-83525826;招生监督邮箱Hysyjjc@163.com;电子信箱zsb@hytc.edu.cn;招生信息网http://zb.hytc.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淮阴师范学院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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