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3 18:08:34高考网整理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新生入学时也可根据喜好选择其他语种替代英语作为必修的公共外语,可选的语种有日语、韩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按照高考改革规定的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学校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含两周);超过两周者,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校网址:http://www.ywicc.edu.cn
2.学校招生咨询热线:0579-85633555;传真:0579-85633555
3.学校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 邮政编码:322000
4.招生网:http://zsb.ywicc.edu.cn
5.招生微信公众号: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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