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3 18:08:34高考网整理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院校部委码:13003 浙江省代码:006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 邮政编码:322000
第九条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学校秉持“尚德崇文、创业立身”校训精神,坚持以“创”立校办学定位,走创业教育、创意教育、国际教育特色办学之路,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省内一流的高水平特色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将按“不予录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