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3 18:05:21高考网整理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国家代码:12876
浙江省代码:0067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章 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考试院监督”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具体方式
1.浙江省内招生: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以考生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3)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全部相同的,则全部录取。
2.浙江省外招生: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分数级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