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2 16:48:54高考网整理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为保证我院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规范招生程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层次、性质
学院全称: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676
学院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珠江源大道东侧曲靖职教园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面向全省16个州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1200人,学院实行小班教学制,预计开设50个教学班,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或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3.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考生生源地划定的录取批次、类别、控制线录取。
4.按平行志愿原则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5.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学校执行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
6.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7.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9.已录取的考生可通过省招考院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亦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10.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11.转专业说明。新生入学第一个学期结束后,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名,且所有科目都合格者,可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过时不再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收费的政策,学费收取标准:4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收取标准:600元/学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