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1 18:12:17高考网整理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名称: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国标代码:13435)
第三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校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陶阳南路27号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八条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具体见2020年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刊及我校网站。
第九条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及就业率高的专业可以适当增加计划。
第十条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文史、理工类:按照高考总分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美术、体育类:按照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文化总分、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地区,录取时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参考选考科目成绩。浙江省考生录取参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生源不足时,根据生源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注: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