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1 17:44:37高考网整理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国际代码:13431
英文名称:InstituteofTechnologyEastChinaJiaoTongUniversity
第三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四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899号,邮政编码:330100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考试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