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1 17:17:06高考网整理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办学性质、层次及主管部门
第三条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制三年,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学院代码(部标):12941,始建于1960年。
第四条主管部门:江西省财政厅。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经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批准,学院新生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每学年,住宿费450—1000元/每学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2020年招生专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管理、证券与期货、保险、投资与理财、互联网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第七条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规定。
第五章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十一条学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2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600元/人)、学院助学金(一等500元/人、二等400元/人、三等300元/人)、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特殊困难助学基金等多种奖助学项目,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实际表现,按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