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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21 17:15:48高考网整理


高考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并接受纪委综合办公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940

  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644支路395号,邮政编码330013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学制:三年

  第八条办学性质: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隶属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江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入学注册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学历证书。证书学校名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种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毕业生就业:学校筑牢毕业生就业民生工程,与众多知名的大中型企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就业基地,打造了集交通运输行业、校外综合人才市场等构成的综合类大型与特色专场的“1+N”校内就业平台,每年举办校园系列招聘会,大力提供就业岗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有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处理工作。

[标签:高校招生简章 2020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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