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1 16:58:16高考网整理
第四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分专业具体计划见各省考试院《招生与考试》公布信息。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学院各专业不设男女招生比例。
第十一条按照江西省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收费,2020年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人。学员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二条毕业后有意向参加人民警察类公务员或其他公务员考试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可以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此面试、体能测试仅作为学院录取学生参考依据,不作为日后学生入警面试和体能测试依据。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
第十三条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高中毕业;
4.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6.江西生源且年龄为16—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政审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参加邪教组织的;(4)有过吸毒史的;(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8.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6dbf43a4016dc4469d930010&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3002000c&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a324000d】、《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6dc459d2016dc45b76960000&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3002000c&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a324000d】文件规定。下列情况不能报考:色盲;文身;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嗅觉迟钝;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第十四条体能测评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制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1.纵跳摸高。可测次数:2次,合格标准:男性≥2.55米,女性≥2.20米;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2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以上2个项目达标为合格。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外省录取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的招生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
第十六条江西本省录取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专业安排按平行志愿方式执行,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档,文化总分出现同分情况的,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分档后确定各专业分数线,再按各专业录取条件进行阅档以确定专业,阅档中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退出该专业所产生的缺额计划不顺延替补,退出相关专业录取的电子档案进行调剂录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
普通专科(高职)批次:根据学生志愿及学院计划数择优录取,文化总分出现同分情况的,参照提前专科(高职)批次的文、理科单科顺序排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