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3)
2020-06-21 16:52:05高考网整理
第六章招生监督、咨询及信息发布
第二十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90-6666018
电子邮箱:xyxyjbx@163.com
第二十六条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招生咨询电话:0790—6666058、6665331、6668337、6666055(传真)。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印制报考指南、新余学院招生信息网、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高招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学校网址:http://www.xy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b.xyc.edu.cn
招生工作电子邮箱:xyxyzsb@163.com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全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江西省教育厅批复我校为全省第一所“普职融合”改革试点院校。我校“普职融合”改革试点有关招生工作按江西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批复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如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新余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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