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3)
2020-06-21 16:50:37高考网整理
第七章学员管理与奖(助/贷)学金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学生统一住校,在校着公安学员制服,根据《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可申办生源地贷款、申办政府资助和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咨询电话:0791-88673296);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人民奖学金。
第八章毕业、就业政策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法学授法学学士学位;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信息安全授工学学士学位;英语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授教育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实行按需培养,学生毕业时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公开招警考试,经考试、体能测评、体检、面试、政治考察均合格的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公安机关工作。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入警比例,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院校教学质量评估情况和招警计划总量确定。
第二十八条普通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普通专业毕业生主要是通过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及创业实现就业。
第九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信息安全、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11个专业学费为4350元/年;法学专业为3880元/年,英语专业为3650元/年。
第三十条学员住宿费均为1000元/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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