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1 16:50:37高考网整理
江西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西警察学院(JiangxiPoliceInstitute)。
第四条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四年。
第七条开设专业:
(一)公安专业9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
(二)普通专业4个:法学、英语、信息安全、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第三章招生组织
第八条江西省公安厅成立“江西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第九条招生工作纪律:
(一)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安部、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文件及政策规定,遵守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接受考生及家长的馈赠、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
(三)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项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现象,严禁违规录取学生。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条学院网址:http://www.jxga.edu.cn;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791)88673333、88673068、88673069;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791)88673028、88673029。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2020年度面向江西、江苏、安徽、福建、广东、贵州、重庆、海南、四川等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专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不预留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公安专业招生对象为:江西省生源且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的未婚青年。其中女生名额控制在总数的10%左右,学院各公安专业均按此比例控制女生名额。
我院公安专业中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公安部确定为部级重点专业,经公安部和教育部批准可以跨省招收委托培养学生,招生计划数以公安部核定跨省委托培养计划数为准。
公安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