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8 21:39:39高考网整理
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理工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100%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其中,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所有专业列入本科一批次招生。其它省市、自治区同意列入本科一批次招生的专业,录取时在一批次录取,否则在本科二批次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该省下达的文件执行。
4.对于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处理,即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英语”、“日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达到高考英语试卷满分的70%以上,若当年高考英语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英语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原则上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6.“动画”专业为艺术类招生。对专业课省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7.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进校后需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
8.我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