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
2020-06-18 20:51:46高考网整理
第七条监督机制
(一)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二)我校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64720765
第八条收费
我校普通高职教育学生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900元/学年·人。
第九条其他情况
统考统招录取的学生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副食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
入学后,学校对成功通过体检、政审,并被批准入伍参军的学生除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不低于27.63万元的补助和学费补尝外,学校将根据校内规定给予8000元的奖励。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和退役复学后表现优秀的还将再奖励2000元。此外,学校对录取的优秀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网”。
第十条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邮政编码:100102
固安校区:京开高速榆垡收费站直行至永定河桥南800米路东邮政编码:102602
咨询电话:(010)647096906472077364720730
学院网址:http://www.biem.edu.cn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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