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8 14:50:07高考网整理
第四章招生对象
第六条面向贵州招收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第七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录取期间本着充分利用招生计划的原则,在总计划数不变的前提下,遵照主管部门计划调整要求调整专业(科类)计划。
第九条报考我院的考生首先应根据自己的高考科类,在《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高职《专科》查询我院各专业招生代码等专业信息,然后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十条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我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我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分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院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学院执行2020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登记的项目及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