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8 14:19:19高考网整理
第十二条我校报考语种不限,学生入校后公共外语为英
语。
第十三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按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由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我校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800-1000元/年、书本费据实结算。
第十七条按国家政策在校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38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800元/人/年。另外,我校设有校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八条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校企合作订单班学生,企业设有专项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确保贫困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7-8330476(兼传真)
联系人:熊荣谦
网址:http://www.gzbjzy.cn
咨询QQ:451250554
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大道
邮政编码:5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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